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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石市依法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十大案例——李某涉嫌贩卖毒品案

发布时间:2019-10-09  来源:.  

基本案情

李华(化名)系在校学生,因家庭贫困,无法满足其日常开销,经人介绍了一份送快递的工作,却没有想到是送毒品。虽然李华在送完第一次就知道是毒品,但考虑到有钱还是继续送,加之对法律的无知,最终受宋明(化名)的指使,将宋明事先购买的毒品运回黄石,共计帮助他人送毒品46.65克。

办案过程及结果

李华因涉嫌贩卖毒品罪被起诉,一审法院以被告人李华多次贩卖毒品,共计46.65克,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一万元。一审宣判后,李华和母亲希望二审法院能考虑其案件的具体情况予以轻判,于是提起了上诉。在二审审理期间,湖北太圣律师事务所鲁彩萍律师和湖北群力律师事务所柯汉英律师一方面把帮教李华继续作为重点。另一方面与二审法官多次沟通,介绍李华的家庭情况及其走上犯罪道路的原因。特别重要的是两位律师提出愿意继续帮教李华,还共同拿出了帮教方案。黄石市法律援助中心同意两位律师的帮教方案。李华的母亲在律师的帮助下,认识到自己以前教育孩子的方式存在问题,也拿出了具体帮教方案,并将帮教协议交给承办法官。

最终,二审法院撤销了一审判决改判李华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因其已实际羁押一年一个月)并处罚金五千元。同时,在羁押期间李华经常阅读,现在已经能非常熟练背诵《弟子规》,了解了很多传统文化经典。在充分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之后,也变得懂事,理解了其母亲的不易和期望,和其母亲的交流也变得更加积极、有效、频繁。

典型意义

近年来未成年人吸毒和贩毒的现象越来越多,并且处于低龄化,甚至小学生中也有吸毒的,孩子们对毒品的危害没有认识,辨别是非的能力差,就像本案的李华,律师问他知道毒品是犯罪的,为什么还要去送毒品呢?他回答:对毒品没有很深的认识,以前见都没有见过,不知道会这么严重,被关押后学习了法律,才知道50克就有可能判15年。从李华的个案折射出对未成年人毒品警示教育的重要性,特别现在出现了新型毒品,看起来很漂亮,有的不法分子诱使学生们尝一尝,上瘾后,让他们帮助送毒品。对于误入歧途的未成年人犯,我们不能把他们作为一般的犯罪分子,量刑中充分考虑未成年人犯罪原因、主观恶性、是否初犯、是否有可塑性等等,充分体现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未成年人犯罪有社会的原因和家庭原因,监护人的教育方法也是十分重要,未成年人犯罪是一个社会问题,希望通过李华个案引起每一位家庭成员对未成年人家庭教育的重新审视和修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