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翠兰热爱妇女事业,从事社区妇联工作十九年,认真履行引领联系服务妇女的职责定位,团结带动妇女群众听党话、跟党走。当好妇女群众娘家人,她时刻关注贫困妇女、残疾妇女、留守妇女等困难妇女,维护妇女权益,关爱留守儿童,化解矛盾纠纷1200余例、扶贫帮困1160余人、开展助老爱小服务1320余次;做好家庭文明的推动者,她积极发挥妇女在家庭生活和社会生活中的独特作用,深入开展寻找最美家庭活动,以好的家风支撑好的社会风气;争做基层治理的先行者,她将妇联工作嵌入基层社会治理,带动妇女建立七个“友爱”主题院落,“院落自治”工作法获评湖北省首届优秀社区工作法。在她的带领下社区先后获评“全国四个100最美志愿服务社区”“全国无邪教社区”“荆楚最美社区”“湖北省三八红旗集体”;她个人也获评全国巾帼建功岗位标兵、湖北省优秀党务工作者、湖北省三八红旗手、湖北省70年70人最美芳华。